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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苑學人宿舍

獎助四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學生住宿費全免申請

高苑科技大學宿舍簡訊(住宿生必看)

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課指組07-607780960778026077812

 

一、新生辦理就學貸款申請要件:

九十八年度中低家庭全年收入標準經四捨五入為新台幣114萬元以下免利息;114萬至120萬可貸款,但須付半額利息;超出120萬家中有二人就讀高中職以上者,每月自付利息,並附上另一人學生證影印本。

 

二、辦理流程:

(一)請於註冊前上銀行就貸入口網站(網址https://sloan.bot.com.tw )填寫申請書(就讀學校一律填”高苑科技大學”)及撥款通知書,並預約對保時間至台銀依下列對保方式辦妥對保手續。

  (故須於註冊日前完成就貸手續喔)

(二)註冊當天攜帶銀行撥款單第二聯、未繳費之繳費單到校註冊。

 

三、對保方式:

(一)學生及其保證人可至台灣銀行任一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二)為因應民法一十八條規定,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應由父母共同行使、如僅由『母』務必由父親出具委任書,委由其母親代理並為連帶保證人。法定代理人無法親自對保,得由學生持附印鑑證明或公正委託書、授權書(格式由銀行自行訂定)。

(三)對保時學生應攜帶繳費憑單、印章、國民身分證、戶籍謄本正本(期限需對保日期三個月內),法定代理人應攜帶印章及國民身分證。

(四)註冊時、學生憑已完成對保手續或銀行所開具之證明、向學校申請暫予緩繳學雜費。

 

四、可貸款之金額為學雜費繳費單上的金額,住宿金額可自行加上(男生請自行加上9,140元;女生請自行加上11,790元),代辦費繳費單上的金額不能貸,其他費用應於註冊當天繳交。

 

五、凡學生已享受全部公費或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不得再申請就學貸款,但享受半公費或已請領教育部各項減免教育補助之學生、可貸款減除補助後之差額。

 

六、學生償還貸款之本金,應自其貸款階段學業完成後滿一年之日為開始日期。因升學或男生隨即服役者,可至銀行辦理緩繳。因故退學或就業後未繼續升學者應於退學或就業後滿一年之日一次償還。但自願提前償還或縮短償還期限者,不在此限。另出國留學、定居者,應即一次償還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台銀專線07-7416131214)

 

七、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者,可貸款生活費最高30,000元(每月6,000元)。

 

八、其他重要參考資訊:

本校新生各項管道入學優待: stu01http://www.kyu.edu.tw/kyunew2/date/stu01.jpg

就學優待申請辦法:http://affairs.kyu.edu.tw/課外組/就學優待申請辦法.htm

新生導引網:http://affairs.kyu.edu.tw/guid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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